厂子不干了是否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金?
我在一家厂子上班,最近厂子要倒闭不干了。我挺担心自己权益的,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厂子是不是得给我们员工经济补偿金啊?要是给的话,这补偿是怎么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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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厂子不干了的情况下,通常是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金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当厂子不干了,这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情况,或者厂子直接进入破产程序等,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如果你的厂子不干了,你是有权根据自己的工作年限等情况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厂子拒绝支付,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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