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年级学生在学校摔伤,学校应承担什么责任?

我家孩子刚上一年级,在学校里不小心摔伤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到底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是全部责任,还是部分责任,责任划分的依据是什么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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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一年级学生在学校摔伤学校应承担的责任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相关概念。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在我国法律里,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就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年级学生通常就在这个年龄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对于一年级这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学校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简单来说,只要学生在学校摔伤了,首先就推定学校是有过错的,要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 比如,学校的教学设施符合安全标准,对学生进行了必要的安全教育,在学生活动时也有足够的老师进行监管等。如果学校能证明这些,那么学校可能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但要是学校无法证明自己尽到了职责,就需要对学生摔伤的后果负责,赔偿相关的费用,像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如果摔伤比较严重,影响了学生今后的生活,可能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等。所以,一年级学生在学校摔伤,学校一般先被认为有责任,除非学校能自证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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