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中未仲裁的工伤费用如何处理?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了,我受了工伤,但是工伤费用还没经过仲裁确定。现在我很担心这笔费用拿不到手,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工伤费用该怎么处理,能不能在破产程序中得到保障。
展开


在破产程序中遇到未经过仲裁的工伤费用问题,需要分情况来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破产程序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主持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分配,以公平清偿债权人债务的一系列法律程序。而工伤费用是指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未经过仲裁的工伤费用,虽然职工不必主动申报,但最好还是及时向破产管理人说明情况。管理人会对工伤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果管理人认可工伤事实和费用,会将其列入职工债权清单进行公示。 要是管理人对工伤费用存在疑问或者不认可,由于仲裁通常需要一定时间,而破产程序有其时间限制。此时,职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确定工伤费用。法院会依据相关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最终确定工伤费用的数额。在确定之后,这笔费用会按照破产程序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一般来说,职工的工伤费用在破产财产中是优先受偿的。这样可以最大程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