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之后工伤赔偿该如何处理?


当公司申请破产后,工伤赔偿的处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相应流程的。 首先要知道,职工的工伤赔偿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具有优先受偿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这就意味着,只要破产财产在支付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还有剩余,就会先用于清偿包括工伤赔偿在内的职工相关费用 。 工伤赔偿的项目也是多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公司破产清算有一套完整程序,这也影响着工伤赔偿的实现。先是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等工作。接着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在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之后按顺序清偿,工伤赔偿相关费用处于优先顺序。最后,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总之,在公司破产后,工伤职工的赔偿权益在法律上是有保障的,会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程序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