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离职证明还算旷离吗?

我从公司离职了,已经拿到了离职证明,但公司现在又说我算旷离。我不太明白,有了离职证明还能算旷离吗?这对我后续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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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旷离”和“离职证明”这两个概念。旷离,也就是旷工离职,指的是劳动者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擅自离岗并且长时间不上班的一种离职情况。而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必须出具给劳动者的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一般来说,当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开具了离职证明,就意味着双方已经正式结束了劳动关系,并且是以一种相对正规、认可的方式完成的。 从常理和法律逻辑上讲,如果有了离职证明,通常是不应该再认定为旷离的。离职证明代表着双方就离职事宜达成了一定的共识,或者是按照正常的离职流程办理完毕。但是,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假如离职证明的开具存在错误,比如是工作人员失误开具的,或者是劳动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那么公司可能会重新认定离职情况。 不过,公司要证明离职证明开具错误或者劳动者获取方式不正当,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如果公司无法提供有效证据,仅单方面主张有离职证明的劳动者属于旷离,这种主张是很难得到法律支持的。而且,一旦出现纠纷,劳动者可以凭借离职证明等相关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正常情况下有离职证明就不应算旷离,但特殊情况需具体分析并以证据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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