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房租到期不开了,员工不接受调遣,这种情况下员工有赔偿吗?
我在酒店工作,现在酒店房租到期要关店,还想把我们调到其他地方,但我不想去。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们员工能不能得到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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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酒店房租到期无法继续经营并决定关闭,员工不接受调遣时,通常员工是有经济补偿金的。 这涉及到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酒店因房租到期无法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这种情况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员工在该酒店工作了3年8个月,那么经济补偿金应按照4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如果工作了1年3个月,就按照1.5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若酒店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这是一种成本较低的维权方式;也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纠纷;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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