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房子怎么分配?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我俩有一套房子,不清楚这房子在离婚的时候该怎么分配,是一人一半吗,还是有其他的分配方式呢,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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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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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房子的分配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房子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并且只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这通常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甲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即便离婚,这套房子仍归甲所有。 其次,若房子是夫妻双方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乙和丙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协商如何分配,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决。 再者,如果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且房子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丁婚前付了首付买了一套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和配偶共同还贷,离婚时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可能会把房子判给丁,但丁需要对配偶进行补偿。 另外,如果房子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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