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
我和另一半打算诉讼离婚,我们名下有一套房产,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房产会怎么分割,是按照什么原则和标准来分呢,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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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离婚中,房产分割是一个重要问题,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首先,需要确定房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像一方的婚前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这些财产在离婚时仍归该方所有,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全款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会准许,出价高者获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此外,对于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男方父母出资60%,女方父母出资40%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若无其他约定,离婚时双方按照6:4的比例分割该房产。总之,诉讼离婚时房产分割情况较为复杂,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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