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贷款若未获审批,是否可以选择不购买该房屋?
我和卖家签了购房合同,也申请了贷款,但银行贷款一直没批下来。现在我因为资金等问题,不想继续买房了,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不买?会不会有法律风险?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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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贷款没审批下来,通常是可以选择不买的,但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情况需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形判断。 首先,从合同角度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自双方签订时生效。贷款审批不通过可能导致买房人无法实现购房合同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银行贷款审批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政策调整、银行资金紧张等,若这些因素导致贷款无法获批,可视为不可抗力因素。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其次,若贷款合同已签订,之后又取消贷款,一般视为提前还款。根据合同约定,可能需要缴纳违约金。比如,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贷款相关的违约责任由买方承担,或者因买方自身原因(如提供资料不真实、信用记录不良等)导致银行不批准贷款,那么买房人解除合同就可能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如果合同中对此种情况有特别约定,比如约定贷款未获批时双方的权利义务,那么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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