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首付与按揭都是父亲出钱,但房子在儿子名下,法律如何定义?
我家的情况是,买房子时首付和后续的按揭费用都是我父亲出的钱,房产证上写的却是我的名字。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房子到底怎么算,是完全属于我,还是有其他说法?想弄清楚其中的法律规定和可能出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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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对该房屋的定义需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从物权登记角度,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儿子在法律上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如果儿子未婚:若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是对儿子一方的赠与,那么该房产属于儿子个人财产 。比如父母写了书面赠与声明,表明这笔钱是专门给儿子买房的,这种情况下房子完全归儿子,与其他人无关。 如果儿子已婚:一是若父母明确表示出资是对儿子一方的赠与,那房产属于儿子个人财产;二是若父母没有明确表示,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该出资可能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产可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即便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但如果父母有证据证明出资不是赠与,比如有借款协议等,那么父母有权要求儿子偿还相应的出资款及利息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总之,房子虽然登记在儿子名下,但产权归属并非绝对,要结合具体出资情况、是否有明确约定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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