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房子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也就是产权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不同过户方式所需要的手续和流程有所不同,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常见的买卖过户和赠与过户的情况。 在买卖过户手续方面,一般流程如下:首先是签订合同,买卖双方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要明确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内容。接着是办理网签,买卖双方要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网签手续,将合同信息录入到系统中。然后是缴纳税费,根据房屋的性质、面积、购买年限等因素,买卖双方需要缴纳不同种类和金额的税费,例如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之后是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买卖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申请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如果是赠与过户,首先赠与人与受赠人要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的理由;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然后,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最后办理公证和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完公证后,再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受赠人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