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通过买卖给子女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父母把他们的房子通过买卖的方式过户给我了,现在我和我爱人关系有点紧张,我担心这房子会不会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父母通过买卖给子女的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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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父母通过买卖给子女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通常情况下,双方对这些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父母通过买卖给子女房子这一情况,要分不同情形来判断。如果是在子女结婚之前,父母把房子以买卖的形式过户给子女,并且房产登记在该子女名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下,该房子一般会被认定为子女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结婚前获得的财产,通常具有明确的个人属性。 要是在子女结婚之后,父母将房子通过买卖过户给子女,这里又有不同情况。如果在买卖过程中,没有特别的约定,并且购房款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那么这个房子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用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自然也属于共同财产范畴。 然而,如果父母与子女有明确约定,该房子仅赠与子女一方,并且房产也只登记在该子女名下,即使是在婚后通过买卖过户的,也可以认定为子女的个人财产。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只要有明确合法的约定,就可以按照约定来确定财产归属。 另外,如果购房款是子女一方用其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并且有相应的证据能够证明,那么这个房子也应当认定为子女的个人财产。因为这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购买的,财产性质没有发生改变。总之,判断父母通过买卖给子女的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综合考虑购房时间、资金来源、房产登记情况以及是否有约定等多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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