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强拆损坏该如何维权?土地使用权证包含地下部分吗?
我家房子遭遇了强拆,过程中房屋损坏严重,很多东西也被弄坏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另外,我有土地使用权证,想知道这个证的范围包不包括地下部分。希望能详细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和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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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房屋被强拆损坏的维权问题。当遇到这种情况,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权。 第一步要保留证据,比如强拆现场的照片、视频,强拆通知等文件。这些证据能在后续维权中起到关键作用,就好比打仗需要武器一样,证据就是我们维权的“武器” 。 接着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让警察来处理违法强拆行为。要是警察没有妥善处理,还能向公安的上一级或者公安所属的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还能向上级政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强拆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上级政府会查看这次强拆有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来做。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违法的强拆行为,并要求赔偿因强拆所遭受的损失。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该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强拆不符合这个规定,就是违法的。 关于土地使用权证是否包含地下部分,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证的范围是包含地下一定空间的。根据相关法律,土地使用者对依法取得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一定程度的收益、处分权利。这里的土地包括地面及地下一定范围。不过具体的地下范围,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规定和标准,要依据当地的土地管理法规和相关规划来确定。 相关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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