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


在法律中,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情况,下面为你详细说明三个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在不同情形下的处理办法。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房产由哪些人继承以及各自的继承份额。如果父母生前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在遗嘱中对房产的继承做出了明确的安排,那么三个子女就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继承房产。例如,父母在遗嘱中写明房产由老大继承50%,老二和老三各继承25%,那么就依照这个比例来进行房产的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份额来进行继承。在法定继承中,三个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分配父母的房产。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比如,其中一个子女长期与父母共同生活,对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在分配房产时,就可以适当多分一些;而如果有子女有能力赡养父母却不尽赡养义务,那么在分配时就可能少分或者不分。 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时,首先要确定房产的继承方式,然后办理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遗嘱(如果有)等。之后,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有些地方也可以不经过公证,直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公证机构会对继承人的身份、遗嘱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查,出具公证书。最后,继承人凭借公证书、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登记到继承人名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