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房屋权是如何判的?

最近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涉及到房子的问题,心里特别没底。我们这房子情况有点复杂,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分。想了解一下法律在判定离婚房屋权归属的时候,具体会依据哪些规则、考虑哪些因素呢,希望能给我讲明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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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房屋产权的判定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问题,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 首先,如果房子是一方在结婚前自己花钱买的,而且在婚前就拿到了房产证,贷款也都还清了,那这个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参与分割。要是另一方婚前买房,贷款还清后婚后才拿到房本,同样算个人财产,对方不能要求分。婚后一方用自己婚前的钱买房,付了全款还登记在自己名下,只要不是用于投资经营,就看作是个人婚前财产形式的变化。婚后一方父母出全部钱给子女买房,房本写的是子女名字,这就相当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夫妻中一方的个人财产。 要是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能商量好怎么分,那法院会尊重他们的决定。要是谈不拢,法院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都想要房子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会准许;一方想要房子,那就找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拿到房子所有权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都不想要房子,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变卖房屋,然后分割所得价款。 另外,如果是双方父母都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这个房子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不过当事人有其他约定的除外。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了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想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院是不支持的,购买房屋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相关概念: 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分别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房改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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