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夫妻该如何继承公房?
我和配偶身处异地,现在面临公房继承的问题,不太清楚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要求。想了解一下,异地夫妻在继承公房时,具体要走哪些程序,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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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的继承需要分情况来看,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严格意义上公房不能像普通私有房产那样被继承。因为公房的产权通常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公房的使用权可以由符合条件的人继续承租。 如果是要继续承租公房,一般来说,在承租人死亡后,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通常可以向公房管理部门提出继续承租的申请。管理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新的承租人就可以继续使用该公房。 如果是涉及到公房使用权的继承(这种继承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财产继承),根据相关规定,无论是基于单位分配而获得的公房使用权还是通过市场交易而取得的使用权,均应允许继承。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 办理户籍注销和死亡证明:应当向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区的派出所递交相关申请,以完成户籍的注销和死亡证明的开具工作。 2. 办理继承权公证:接下来需要前往区级或者市级公证机关进行继承权公证事项的办理,对于原外销商品房而言,则需要前往市级公证机构。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类,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继承方式。 3. 准备相关材料: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以下各项材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所有权证书或其他相关凭证;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建议在办理前向当地的公房管理部门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咨询,以确保办理过程的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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