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结婚期间买房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伴侣在结婚期间买了房,现在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法院会怎么判。房子是我们一起出的首付,婚后一起还贷款。我想了解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房子的归属和分割一般是怎样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婚内买房
  • #离婚房产
  • #财产分割
  • #夫妻共同财产
  • #民法典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结婚期间买房,离婚时房产的判决会依据多种因素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或者通过特定方式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结婚期间购买的房子,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房款,那么通常该房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应当准许。也就是说,双方可以通过互相竞价的方式,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然后按照竞价的价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这里的补偿是基于房屋的市场价值以及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来确定的。 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例如,双方都不想要房子了,那么可以通过法院委托相关机构将房屋拍卖或者变卖,然后对所得的款项进行分割。 此外,如果一方在购房时有证据证明购房款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在分割时可能会考虑这一因素。比如一方用自己婚前的存款支付了房屋的首付,并且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一般会判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