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该如何进行仲裁?


仲裁通常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通过仲裁机构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要进行仲裁,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首先,要明确仲裁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也就是说,只有上述范围内的争议,才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 其次,准备好仲裁申请材料。根据该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会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安排仲裁庭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利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仲裁庭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