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的产权是如何计算的?

我家有套安置房,但是不太清楚这安置房的产权是咋算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是建成时间,还是拿到钥匙时间,又或者是别的?我想弄明白这个,也好心里有数,免得之后出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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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产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安置房产权的计算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就为您详细解答。首先要理解产权的概念,对于安置房来说,产权主要涉及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指您对房屋本身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个权利是没有期限限制的,也就是说,一旦您合法取得了安置房的所有权,这房子就永远归您所有。土地使用权则是您在一定期限内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它是有期限规定的。 在我国,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是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安置房一般属于居住用地,所以其土地使用权期限通常是70年。 安置房产权期限的计算起始时间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的。也就是说,在开发商通过合法途径拿到土地的时候,土地使用期限的时钟就已经开始计时了。当安置房建设完成并交付给您的时候,实际上土地使用期限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比如开发商在2010年取得土地使用证,2015年您拿到安置房,那么到2080年土地使用期限就到期了,而不是从2015年开始算70年。 另外,关于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所以您不用过于担心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房屋的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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