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患结核病后公司应缴纳几个月社保?

我得了结核病,现在没法正常上班。我担心公司不给我交社保,也不知道在我患病期间公司应该给我交多久的社保。我就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我这种因为患病不能工作的情况,公司到底得给我交几个月社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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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患病社保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在劳动者患病期间,公司是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保的,这是基于劳动关系存在而产生的法定义务。社保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也就意味着在医疗期内,劳动关系依然存续,公司就需要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关于医疗期的时长,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也就是说,公司需要在法定的医疗期内为患结核病的员工缴纳社保。比如,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医疗期就是三个月,公司就得在这三个月内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超过了法定医疗期,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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