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二手房卖家反悔一般要赔多少违约金?

我买了套二手房,都签好合同付了部分钱了,结果卖家反悔不想卖了。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卖家一般要赔我多少违约金啊?心里有个底,好跟卖家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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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违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二手房交易中,当卖家反悔时,违约金的赔偿数额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在二手房买卖合同里,买卖双方已经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者计算方式,那么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第五百八十五条也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买家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卖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然而,如果合同里没有对违约金进行约定,买家也不用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买家可以要求卖家赔偿因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比如买家为购房支付的中介费、定金、首付款的利息等;间接损失通常是指房屋价格的差价损失。例如,因为卖家反悔,买家不得不以更高的价格购买其他类似的房屋,那么这个差价就属于间接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不过,违约金的数额也不是无限制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也就是说,如果卖家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是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调整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在调整时,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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