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骨折赔多少才合适?

我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骨折了,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按照法律规定,到底应该拿到多少赔偿才合理。想了解一下,在考虑各种赔偿项目的情况下,我这种工伤骨折的情况赔偿金额怎么算才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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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骨折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赔偿项目有多个方面。 医疗费用方面,这包括因工伤骨折治疗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药品费等所有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要是用人单位没给缴纳工伤保险,那就由用人单位承担。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费用符合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这段时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等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超12个月。这是《工伤保险条例》的明确要求。 护理费分情况,如果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并经确认需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按生活不能自理程度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三个等级。 伤残津贴上,经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等不同比例;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难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等。 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不同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等。另外,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总之,要确定合适的赔偿金额,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再结合实际花费、工资水平等,按照法律规定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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