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一方按揭的房产在离婚时怎么分割?

我和另一半准备离婚,婚前对方按揭买了一套房,婚后我们一起还贷款。现在涉及房产分割问题,不太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房产到底该怎么分,我能得到怎样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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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法律规定婚前财产一般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指出,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婚前一方按揭的房产,其初始购买部分通常会被认定为购买方的个人财产。 不过,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就有所不同了。如果夫妻双方通过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那么这个房产就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就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平等分割。这里要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一般规定。 还有一种常见情况,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离婚时该不动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要是达不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而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也就是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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