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房子写双方名字离婚时可以分多少?
我和另一半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了我们双方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分到多少房产份额呢?心里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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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已废止,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主要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来调整。 当房子写了夫妻双方名字时,一般会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在离婚时,双方原则上都有权利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那么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分割房产。例如,双方可以约定一方获得房子,同时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者将房子出售,然后分割售房款。 要是双方无法达成协商,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购房资金的来源,如果购房款是双方共同出资,并且出资比例相差不大,那么通常会倾向于平均分割。但如果一方出资较多,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给出资方一些份额。另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也会根据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少分给过错方一些房产份额。同时,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且抚养权归一方,法院也可能会在房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带孩子的一方,以保障孩子的居住等生活条件。 总之,离婚时房子写双方名字具体能分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或者法院判决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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