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赔偿金配偶能占多少?
我老公在工作中不幸去世,现在涉及到工亡赔偿金的分配问题。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我作为配偶能在这笔工亡赔偿金里占多大比例呢?毕竟之后的生活还得依靠这笔钱,我很担心分配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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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赔偿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的赔偿款项,主要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首先,丧葬补助金用于工亡职工的丧葬支出,一般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这部分费用通常是专款专用,不存在分配问题。 其次,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这里的配偶所占比例明确是40%,是基于其与工亡职工的特定身份关系以及生活依赖程度来确定的。这一规定出自《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最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对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分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配偶具体的分配比例。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分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共同分配,通常是均等分配,但会综合考虑各继承人与工亡职工的生活紧密程度、经济依赖程度等因素。如果配偶在生活上对工亡职工依赖程度较高,或者在经济上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可能会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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