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辞职后多久要结清工资?
我是一名试用期员工,打算辞职了。但不知道公司应该在多久之内给我结清工资,担心公司故意拖延。我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员工辞职后,公司到底要在多长时间内把工资结算清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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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试用期员工辞职后多久结清工资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工资的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对于试用期员工来说,他们同样为用人单位付出了劳动,理应获得相应的报酬。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来讲,当试用期员工提出辞职并且完成工作交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那一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一次性将工资结算给员工。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有些用人单位会按照公司既定的工资发放周期来支付工资。例如,公司每月15号发放上一个月的工资,即使试用期员工在月中辞职,公司可能会等到次月15号再统一发放工资。但这种做法必须以双方事先的约定或者公司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为前提,并且该规章制度是合法合理且经过公示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及时结清工资,就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所以,试用期员工遇到工资拖延支付的情况,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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