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认购书从签订之日起7日内,时间该如何计算?
我买房子签了购房认购书,上面写着从签订之日起7日内要完成一些手续。但我不太清楚这个7日时间到底咋算,是从签合同当天开始算,还是第二天开始算呢?遇到节假日又该怎么算?希望有人能帮我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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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对于购房认购书从签订之日起7日内时间的计算,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期间计算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一条规定,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所以,购房认购书签订的当天是不算在这7日期间内的,而是从签订认购书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例如,若购房认购书是在3月1日签订的,那么这7日期间是从3月2日开始起算。 其次,关于期间的最后一日。《民法典》第二百零三条规定,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假设这7日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如正好是周六、周日或者法定的国庆、春节等假期,那么就以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作为这7日期间的最后一天。如果涉及到相关业务办理有特定的工作时间,比如房产交易中心的工作时间是9点到17点,那么在最后一天办理业务的截止时间就是17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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