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假期工资如何计算?
我前段时间小产了,现在在休小产假。但是对于小产假期工资的计算方式不太清楚,单位给我发的工资我感觉不太对,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小产假期工资到底是怎么规定计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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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假期工资的计算方式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了解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的概念。产假工资是指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按照其正常出勤情况下的工资标准向其支付的工资;生育津贴则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般来说,这两者不能同时享受,哪个金额高就按哪个发放。 关于小产假的时长,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若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那么女职工小产假期的工资将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例如,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其生育津贴就是5000÷30×15 = 2500元。 要是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向女职工支付小产假期的工资。比如,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是6000元,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其小产假期工资就是6000÷30×42 = 8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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