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二休二的加班费怎么算?


在探讨做二休二加班费如何计算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基本概念。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做二休二属于一种特殊的工作制度,它不同于常见的朝九晚五工作模式。 首先,要判断做二休二这种工作模式是否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如果做二休二的工作模式经过了审批,那么它就是合法的特殊工时制度。 接下来,我们分不同情况讨论加班费的计算。对于标准工时制来说,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如果做二休二的工作模式符合标准工时制,即每周工作时间未超过法定标准,那么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当出现加班情况时,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假如做二休二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它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如果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照规定,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应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同样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做二休二属于不定时工作制,这种工作制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一般适用于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企业一般无需支付加班费,但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仍需按照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工资报酬。 具体计算加班费时,工资基数也很关键。通常情况下,工资基数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实际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总之,做二休二加班费的计算需要结合具体的工作制度、加班时间以及工资基数等因素来综合确定。劳动者如果对加班费计算有疑问,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咨询或寻求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