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商铺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在了解出租商铺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就是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对于出租商铺取得的租金收入,就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的一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财产租赁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对于出租商铺这类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 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月)收入额 - 准予扣除项目 - 修缮费用(800元为限) - 800元 这里的准予扣除项目一般包括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等。修缮费用每月以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然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即: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20% 。 2. 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月)收入额 - 准予扣除项目 - 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 - 20%) 同样,再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的税率得出应纳税额,即: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20% 。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您每月出租商铺的收入是3000元,当月发生修缮费用500元,没有其他准予扣除项目。那么应纳税所得额 = 3000 - 500 - 800 = 1700元,应纳税额 = 1700×20% = 340元。 如果每月出租收入是5000元,当月修缮费用800元,无其他准予扣除项目。应纳税所得额 = (5000 - 800)×(1 - 20%) = 3360元,应纳税额 = 3360×20% = 67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