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还房贷离婚时该怎么算?
我和老公结婚后买了房,房贷一直是我在还。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在分割时会怎么处理,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女方还房贷,离婚时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我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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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如果是女方还房贷,离婚时的计算方式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若房子是女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女方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也就是女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里所说的补偿,一般是将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增值部分进行计算后,由女方给予男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其次,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即便房贷是女方在还,通常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双方的收入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用自己的收入还房贷,本质上也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在偿还。在离婚时,对于该房产一般会平均分割。但具体的分割方式,还是要先由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后,如果存在特殊约定,比如夫妻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的归属以及房贷的偿还和分割方式,那么就按照协议来执行。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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