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有房贷离婚后该怎么处理?

我和老公有一套共同贷款买的房子,现在打算离婚了,可房贷还没还完。我不知道这房贷在离婚后该怎么处理,是继续一起还,还是一方单独承担,房子又该怎么分配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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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贷离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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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有房贷在离婚后的处理方式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要明白夫妻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屋,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房贷的偿还和房屋的归属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可以按照协议来处理。比如双方可以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剩余的房贷也由该方继续偿还,同时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这个经济补偿通常是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已偿还的贷款金额等因素来确定的。 要是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像双方的经济状况、对房屋的贡献等。如果房子判给一方,那么这一方就需要承担剩余的房贷,并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金额会考虑房屋的增值部分等情况。比如一方在购房时支付了较多的首付款,或者在婚姻期间承担了大部分的房贷还款,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适当考虑这些因素。 另外,如果房子还有贷款未还清,在办理过户等手续时可能会比较复杂。因为银行作为债权人,对于房屋的产权变更有一定的规定。通常需要提前与银行沟通,办理相关的手续,比如变更贷款人等。如果银行不同意变更贷款人,可能就需要先还清贷款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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