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取消赠与该怎么办理?
我之前把房子赠与了别人,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想取消这个赠与,但是不知道具体要怎么操作。我想了解取消房子赠与的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以及在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和限制,希望有人能详细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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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取消赠与的办理,要根据不同情况来操作。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赠与合同,简单来说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而在房产赠与中,房产的所有权转移是以办理过户登记为标志的。 在法律规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房子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一般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此时,赠与人可以书面通知受赠人撤销赠与。通知到达受赠人时,赠与合同即撤销。赠与人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撤销赠与。 如果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那么在一般情况下,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在这种情况下,赠与人要撤销赠与,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赠与。法院判决撤销赠与后,赠与人可以凭借判决书等相关文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将房产重新登记到自己名下。 办理取消房子赠与的手续时,需要准备一些材料。如果是通过书面通知撤销赠与,一般需要准备撤销赠与的书面通知、赠与合同等。如果是通过诉讼方式撤销赠与,需要准备起诉状、相关证据等。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还需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要求提供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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