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后房产证变更该如何办理?


当老人过世后,办理房产证变更实际上就是进行房产的继承过户。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办理流程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要明确继承的方式主要有两种,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办理房产证变更一般有以下步骤。第一步,确定继承人。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确定继承人;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确定继承人。第二步,进行继承权公证(部分地区可直接办理过户,无需公证)。继承人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公证处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这一步是为了确保继承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依据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第三步,办理过户登记。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变更房产证上的产权人信息。 整个办理过程中,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要求和流程上会存在一定差异。在办理前,建议您先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或公证处,了解详细的办理要求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