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对于空房物业费是怎么收取的?

我买了套房子一直空着没住人,最近物业来收物业费。我就想了解下,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这空着的房子物业费到底该怎么收呢?是和正常居住的房子一样收,还是有特殊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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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空房物业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会遇到房子空着但却面临物业费缴纳的问题。下面就来详细说说民法典中空房物业费收取的相关规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业主即使没有实际居住在房屋内,也就是房屋处于空置状态,通常也需要缴纳物业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物业服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包括小区安全保障、卫生清洁、设施维护等在内的服务,业主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 虽然房屋空置,但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是面向整个小区的,并不会因为个别房屋无人居住而减少服务内容或降低服务标准。例如,小区的安保人员依然要24小时巡逻保障安全,保洁人员仍需定时清扫公共区域等。所以,一般情况下,空房业主不能以未实际居住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不过,在某些地区,对于空房物业费的收取可能有一些特殊规定。部分地方政策允许业主在房屋空置一定期限后,与物业服务公司协商适当降低物业费的缴纳比例。例如,有的地方规定空置房业主可以按照正常物业费的70% - 90%缴纳。但这并不是普遍适用的,具体要以当地的政策法规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 如果业主对物业费的收取存在疑问或争议,可以先与物业服务公司进行沟通协商,明确收费的依据和标准。若协商不成,业主也可以通过向业主委员会反映、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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