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关于空置房物业费有什么新规定?

我有一套房子空置了一段时间,最近收到物业催缴全额物业费的通知。我听说民法典对空置房物业费有新规定,想知道这些规定是怎样的,我这种情况到底该交多少物业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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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空置房物业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了解民法典对于空置房物业费的新规定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从这两条法律条文来看,业主不能因为房子空置,未实际享受物业服务,就拒绝缴纳物业费。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各地对于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比例可能存在差异。有的地方会出台相关政策,规定空置房可以减收一定比例的物业费。例如,有些地区规定空置房业主可以按照70%的比例缴纳物业费。所以,虽然民法典明确了业主缴纳物业费的义务,但具体到空置房的收费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和业主与物业签订的合同来确定。如果当地有相关政策支持,业主可以与物业协商按照政策规定的比例缴纳物业费。若与物业协商不成,业主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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