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怎么索要?

我之前受了工伤,拿到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感觉和应得的有差距。不清楚这差额该怎么去要,是找单位协商,还是走法律途径,具体的流程和方法是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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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当实际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应得金额存在差额时,以下为您介绍索要的相关办法。 首先,要确定差额的存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通常依据劳动者的本人工资和伤残等级。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同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补助金标准,比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若单位少报工资导致缴费基数降低,就会产生补助金差额。 接着,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向单位说明情况,指出少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的问题,要求单位补足。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若单位未如实缴纳,导致职工权益受损,有责任补足差额。在协商时,注意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包括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您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工资发放记录等,以证明您的工伤情况、工资水平以及实际获得的补助金金额。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您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处理。 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您要在规定的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会开庭审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裁决。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补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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