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工伤后怎么要赔偿钱?


当发生工伤后索要赔偿,一般要经历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是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确定您所受伤害属于工伤范畴的重要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是劳动能力鉴定。在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然后是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不同的工伤情况对应着不同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比如,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除了上述一般伤害的项目外,还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这些赔偿项目和标准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明确规定。 最后是索赔。如果用人单位为您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您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相关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此时,您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