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散伙时如何赔偿员工?
我所在的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要散伙了,我在这工作好几年了,不知道公司散伙得怎么赔偿我们员工。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知道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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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散伙时,对员工的赔偿主要涉及到经济补偿方面。经济补偿本质上是公司在特定情形下给予员工的一种补偿费用,以弥补员工因公司散伙而面临的工作中断等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而该法第四十六条又明确指出,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给该员工的经济补偿就是3.5×5000 = 17500元。若员工月工资是20000元,而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其3倍就是15000元,此时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就按照15000元的标准来计算。所以,员工在公司散伙时,可依据自己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情况来确定应得的经济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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