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公司要怎么赔偿?
我所在的公司最近要解散了,我在这里工作了好几年,也不清楚公司解散的话该怎么给员工赔偿。我想知道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依据是什么,是按照工作年限赔偿吗?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呢?希望能了解这方面的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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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解散时,涉及到对员工的赔偿问题,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重要概念——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在一些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公司解散就属于这种特定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而该法第四十六条又规定,在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有详细说明。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一个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假如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在公司解散过程中,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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