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关系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最近公司说因为自身原因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展开


当公司因自身原因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时,通常涉及到赔偿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先了解经济补偿和赔偿金这两个概念。经济补偿是指在一些法定情形下,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的补偿;而赔偿金则是在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向员工支付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款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这些情况下,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比如没有合理理由就解除劳动关系,根据该法第八十七条,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公司违法解除时,员工能拿到比合法解除时更多的赔偿。所以,当遇到公司因自身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时,员工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自己应得的赔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