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我是一名劳动者,现在打算解除劳动合同,但不清楚是否需要赔偿以及该怎么赔偿。我和公司签了合同,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样规定的,想了解下自己可能面临的赔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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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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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时,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进行分析。 首先,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属于合法解除,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进行赔偿。这种规定给予了劳动者一定的自主择业权,让劳动者有机会根据自身的职业规划和发展需求,合理地选择就业单位。 其次,如果劳动者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不仅不需要赔偿,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然而,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保密义务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知悉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等信息,在离职后也不能随意泄露;竞业限制则是指劳动者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能到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或者自己从事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另外,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也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后,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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