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而签劳务合同的情况下,应该怎么赔偿?
我在一家单位工作,单位一直不和我签劳动合同,只签了劳务合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单位是否需要对我进行赔偿?如果需要,赔偿标准是什么?具体该怎么计算赔偿金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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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而签劳务合同的情况下,赔偿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首先,需要判断双方实际构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如果双方实际构成的是劳动关系,即便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也应按照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处理。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如果确定是劳动关系,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赔偿情况如下: 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某员工2024年2月1日入职,单位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到2024年12月1日离职,那么从2024年3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期间,单位应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最多可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2.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如,某员工2023年1月1日入职,单位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到2024年1月1日,就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订的,自应当签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且劳动者按照该规定主张二倍工资,没有最长时间限定。 此外,如果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还需要为劳动者补缴社保,并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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