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征地拆迁纠纷应如何赔偿?


在征地拆迁纠纷中,赔偿问题需要依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征地拆迁行为是违法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政府部门要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比如,若是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要返还财产;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且能够恢复原状的就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等。 其次,在合法拆迁的情况下,不同性质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赔偿项目有区别。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个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房屋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对于集体土地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需要全面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公布。对于征收农用地之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涉及农村村民住宅问题,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得以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采用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多种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同时对由于征收而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等相关费用也应予以补偿。 相关概念: 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原则上每3年调整公布一次。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是指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由相关部门制定的用于评估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具体规则和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