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前出现工伤该如何赔偿?


退休前出现工伤的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对于退休前出现工伤的赔偿,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等。医疗费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此外,对于临近退休人员的工伤赔偿,有些地方会根据距离退休的时间进行调整。比如有的地区规定,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每减少1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所以,退休前出现工伤的赔偿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且要按照法定的流程来进行申请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