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装修该如何处理?
我之前租了一套房子,当时经过房东同意进行了一些装修。现在合同快到期了,我和房东对于装修部分该怎么处理有点拿不准。想知道在这种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况下,装修到底要怎么办,是我能拆走一些东西,还是房东会有补偿之类的,不太清楚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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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装修的处理方式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事先允许而擅自进行装修,那么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都需由承租人自行负担。除此之外,出租方仍有权要求承租人将装修恢复至原有状态或者赔偿相应损失。这是因为《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其次,如果是经过房东允许的装修: 一是对于没有固定到房间里的部分,在不损坏房屋原有结构等情况下租户可以自行拆除,但一般需要将房屋修复原貌。 二是对于已经固定在房间里的:若房东不打算再用了,在不影响房屋安全等前提下,租户也可以拆掉;要是无法拆除,双方需要根据导致合同被终止的责任情况进行协商,考虑装修现有价值的损失。若房东同意再次使用的,应该提供适当的补偿。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的情况做了规定。比如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对于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双方没有约定的,根据不同违约情形处理,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等。总之,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装修的处理最终是依照既定合同约定和双方过错情况等来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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