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该如何处理?
最近打算离婚,但是我们有一套房子还没办房产证。这房子是婚后一起买的,现在就很纠结这个房子到底要怎么处理。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这种离婚前没办房产证的房屋是怎么规定的,有什么处理办法,想了解具体的法律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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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遇到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处理方式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首先要明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遗赠财产(特定情况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如果是这种离婚前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有以下常见处理办法:一是双方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在离婚协议里提前写明房子将来的所有权归属。等房产证办下来之后,再按照协议的结果进行分割。这种方式比较灵活,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就行。 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选择起诉到法院的话,情况就有点复杂。法院原则上不会直接处分没有房屋产权的房屋。因为没有房产证,房屋的产权归属不明确。所以一般情况下,法院只会判决房屋的使用权归谁,而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不过也有特殊情况,比如根据一些地方的司法审判实践,有时法院会依据已经签订的购房合同,判决由夫妻一方来履行合同;判决履行购房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购房折价款作为补偿。 还有一点要注意,如果房子涉及贷款,在未取得房产证时,不管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还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只要尚未取得房产证,法院在离婚判决时通常也不会处理房产分割问题。不过,在离婚过后,当事人在正式取得房产证后,可以再向法院另行起诉来确定房屋的分割问题。总之,对于离婚前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处理,要综合多方面因素,选择合适的方式来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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