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工伤鉴定没达到伤残级别的该如何处理?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去做工伤鉴定,结果没达到伤残级别。我不太清楚后续该怎么处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享受哪些待遇,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分别有什么责任,要是对鉴定结果有疑问又该怎么办呢?
展开


如果普通工伤鉴定没达到伤残级别,也不用过于担心,劳动者依然能依法享有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首先,工伤保险基金有相应的支付责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都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且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也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另外,用于劳动能力鉴定所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同样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其次,用人单位也有其应尽的义务。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就是说,在员工停止工作接受治疗期间,单位要保障其基本工资福利待遇。 如果对伤残鉴定结论有异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总之,即便工伤鉴定没达到伤残级别,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形成的基金,用于支付工伤职工的各项待遇。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它可以确定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