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专有部分的范围该如何界定?

我买了一套商品房,对房子专有部分的范围不太清楚。我想知道像阳台、飘窗这些算不算专有部分,专有部分的范围到底是怎么界定的呢?我担心以后和邻居或者物业因为这方面产生纠纷,所以想了解下具体的界定方法。
展开 view-more
  • #专有部分界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专有部分,简单来说,就是业主可以单独拥有、使用、处分的那部分物业区域。它是区分所有权的核心部分,与其他业主的专有部分以及共有部分相区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一是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这意味着该部分在物理结构上是可以与其他部分清晰划分开来的,比如一套独立的房屋,有独立的墙体、门窗等,与其他房屋在空间上是分隔开的。二是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也就是说业主能够对该部分进行独立的使用,不受他人干扰,并且可以排除他人的使用,例如业主可以自主决定如何装修自己的房屋,其他人不能随意进入。三是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即该部分在不动产登记机构是可以进行登记,明确其所有权归属的。 一般来说,房屋内的居住空间、套内的墙体、户门以内的空间等通常属于专有部分。而像建筑物的外墙、楼梯、电梯、走廊等则属于共有部分。对于一些容易引起争议的部分,比如阳台,如果是封闭式的且符合上述专有部分的条件,可能会被认定为专有部分;而飘窗如果是与房屋主体结构一体且具有构造和利用上的独立性,也有可能被认定为专有部分。具体的界定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