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上下班途中工伤如何认定?
我每天正常上下班,在途中遭遇了意外情况,想知道在劳动法里,这种上下班途中的情况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工伤啊?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认定标准,担心自己的情况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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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中,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工伤。工伤就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而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属于工伤认定的一种特殊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面有几个关键的要点。其一,必须是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内。所谓合理时间,并不局限于固定的上下班打卡时间,比如加班后下班、提前上班等合理的时间段都可以算。其二,是在合理的上下班路线上。合理路线也不仅仅是指最短或者最常用的路线,像顺路去菜市场买菜、接孩子等符合日常生活常理的路线也能认定。 另外,“非本人主要责任”也是一个重要条件。这就需要由交通管理等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如果劳动者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比如自己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那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只有同时满足以上这些条件,在上下班途中受到的伤害才能被认定为工伤。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上下班过程中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在遭遇意外时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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